臺灣皮影戲團的成員包括前後場人員,前場演員一至三人,有主演和助演之分,主演者負責操偶、演唱與口白,助演從旁協助,幫忙持桿及遞戲偶,並合聲、幫腔,必要時還得噴出雲霧、火光等特效;後場樂師三至五人:一人操絃、一人擊鼓、一人負責鑼鈸,還需擔任說唱、幫腔、合聲等工作。
皮影戲的演出需有影偶、戲臺、文武場樂師、劇本、演師(主演、助演)、戲箱、影包等。臺灣皮影戲臺發展至今,有適合坐著演出及站著演出的兩種舞臺。影窗通常是一座四方用硬木釘成長方形框子,較早為三呎高五呎寬,現多為五呎高七呎寬,以適應較大戲偶的演出。中間緊繃平整白布,因白色透光性較強,成為影幕。早期的戲臺,以兩輛牛車並置為基座,上鋪草蓆,影窗後方為油燈,演師即席地演出。這種戲臺較低,演出時也容易受到干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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